2016年1月1日起,《陜西省現代農業園區條例》和《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昨日,省政府和省人大共同舉辦條例宣傳貫徹大會。
“2014年省公安廳公布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全部來自小作坊。”省食安辦主任、省食藥監局局長胡小平介紹,根據2014年統計數據,我省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8072家、小餐飲32329家、食品攤販9253戶,“大多分布在城鄉接合部、集貿市場和鄉鎮、農村地區,生產經營條件簡陋,設備設施簡單,隱密性、分散性和流動性強,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食品安全意識弱,往往成為食品安全問題多發地甚至重災區。”
條例規定,有關部門在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時,既要合理布局、方便群眾生活,又要統籌考慮交通、噪聲、市容等因素。設區的市城區中、小學校校門外道路兩側100米范圍內,縣(市)城區中、小學校校門外道路兩側50米范圍內不得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專供嬰幼兒、孕產婦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乳制品、飲料、冷凍飲品、速凍食品、罐頭制品、果凍食品;采用傳統釀制工藝以外的其他方法生產酒類、醬油和醋;以及接受委托生產加工或者分裝食品。小餐飲經營者不得經營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否則,將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記者 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