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昨日,一條“榆林待產孕婦跳樓身亡”的消息在微信圈炸開了鍋。孕婦馬某第一胎41 1周待產,經檢查,發現胎兒頭部偏大,一般足月胎兒雙頂徑在90mm左右,但是馬某的胎兒雙頂徑為99mm,試順產過程中,產婦由于疼痛難忍,要求剖腹產,但因未能及時實施,產婦跳樓身亡。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本來是一件令人無比期待而幸福的事情。然而,這起產婦跳樓事件讓眾人唏噓不已。那么,順產還是剖宮產,到底由哪些因素決定?什么情況下需要進行剖宮產?不及時行剖宮產有哪些危險?對此,三秦都市報記者采訪了西北婦女兒童醫院產二科副主任醫師計靜。
分娩方式 由醫生結合實際評估決定
據計靜介紹,順產還是剖宮產,實際上并不是一道主觀選擇題。因為決定分娩方式因素的,主要是看胎兒和產婦的實際情況,包括產婦、胎兒以及母兒雙方三個方面,并由醫生進行綜合評估,看是否符合相對應的指征。以剖宮產而言,一旦符合指征,若還要硬性順產的話,很可能直接危及產婦和胎兒的生命安危。
陰式分娩 一般情況下可進行
一般情況下,如果產婦沒有并發癥,胎兒大小也合適,產婦骨盆條件不錯,頭盆相稱,要給予產婦充分的試產機會。陰式分娩過程中,經過產道的擠壓,胎兒呼吸道內的液體大部分排出,有利于出生后建立呼吸循環,產后恢復也快,生產當天就可以下床走動,產后可立即進食。
剖宮產 挽救母嬰生命的有效措施
相反,剖宮產是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從陰道分娩時,挽救母嬰生命的有效措施。因此,在符合剖宮產絕對指征時,則要以產婦和胎兒的安危為重。比如,從胎兒方面來說,如果胎兒體重過大,頭盆嚴重不稱,胎位異常,還有雙胎、多胎時的某些情況,抑或因胎兒出現宮內窘迫時,短期內不能經陰道分娩,均不適宜陰式分娩。
另外,如果產婦骨盆、產道異常,足月胎兒難以通過產道,這種情況還是實行剖宮產術為好。產婦有嚴重的并發癥,也應實施剖宮產。
當然,如果只是相對指征,還可以適當試產,比如,胎兒偏大,但產婦骨盆大小合適,或者相對頭盆不稱。不過,要密切關注產程,一旦孕婦體力、產力不夠、產程不利,有胎兒缺氧的危險,也要緊急剖宮產。
總之,無論是順產還是剖宮產,出發點都是為了產婦和胎兒的健康安危。計靜提醒,無論是產婦和家屬,是順是剖,一定要遵醫囑進行,以免發生意外。
本報記者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