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住房市場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發[2017]51號)文件精神。即日起,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
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的最高額度由75萬元調整至65萬元。申請條件中繳存時限由“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調整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停止受理試行的“商轉公”貸款業務。
系統內已受理的貸款按調整前政策審批。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各單位積極落實通知要求,嚴格執行貸款審批制度,進一步加強借款人還款能力審查,嚴控貸款資金風險,穩定住房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