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關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樓盤項目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取消擬備案樓盤項目建設進度的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建房單位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含西咸新區)銷售的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可以向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樓盤項目備案申請。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為貫徹落實《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精神,進一步規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簡化樓盤審核備案流程,防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結合《西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取消擬備案樓盤項目建設進度的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建房單位可以向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樓盤項目備案申請。
開發企業或建房單位樓盤項目在備案后,如發生企業名稱變更、法人代表變更或項目信息變化等情況,須及時向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處提供變更情況說明及相關資料,經審核通過后,對變更內容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系統及中心官網修改。對已在公積金中心備案的樓盤項目,公積金中心建立動態監控機制,按“雙隨機、一公開”的規定,將不定期進行回訪抽查和實地查看。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開發企業或建房單位在與公積金中心業務合作過程中,須嚴格執行國家、陜西省和西安市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并配合公積金中心做好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宣傳工作。如出現違規行為,公積金中心將暫停與其合作,并依規追究相關責任。涉嫌違反法律規定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記者 趙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