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訴離婚卻“被負債”,丈夫在庭審中拿出虛假證據并指使證人王某出庭作證,被辦案法官巧妙識破。近日,安塞區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認定其丈夫提供的證據系偽造,依法駁回了分割該項“債務”的請求。
2017年10月,周某將丈夫鮑某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中,鮑某提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向朋友王某借款11萬元用于生活需要,至今未還,要求妻子共同償還,但妻子表示對此“借款”并不知情。庭審中,證人王某出庭發言前,法官依法向他釋明作證的義務及作偽證的法律后果。
庭審即將結束時,周某提出申請鑒定借條形成時間的請求。此時,只見王某及鮑某神色緊張。法官警覺地再次向王某詢問,并再次釋明作偽證的法律后果,告知偽證行為不僅會妨礙案件的正常審理,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嚴重的話將需承擔刑事責任。
庭審末尾階段,懾于法律威嚴,王某經過思想斗爭,主動向法官說出事實的真相,承認不存在借款的事實,是鮑某讓他到法庭作虛假的證言。最終,在法律和證據面前,鮑某承認,其為了多分財產提供虛假證據并指使他人作偽證的事實。鮑某及王某當場書寫悔過書,承認了錯誤。
最終,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判決,認定其丈夫提供的證據系偽造,依法駁回了分割該項“債務”的請求。
點評:誠信不僅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上必須遵循的規則。切不可無中生有,在自己的誠信檔案上留下不光彩的一筆。
安塞區法院 鐘華 張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