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出去做工,就是想幫我還學費貸款。”去年12月31日下午,陜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關節骨科住院部,陜西理工大學大一女生劉迪淚流滿面,她說:“請救救我媽媽,我想報恩。”
大一女娃籌借3萬余元
為母親治病
在搶救室,劉迪陪在母親身邊,一聲不吭,父親沉默地坐在一旁的空床上。劉迪牽掛的除了母親,還有遠在興平家中的弟弟。“媽媽出事后我爸就一直在醫院,弟弟一個人在家。”劉迪說,弟弟讀初三,正是關鍵時期。爸媽平時輪換著,一人打零工,一人照顧弟弟。
自母親發生意外以來,在漢中上學的劉迪一直放心不下。得知費用遠遠不夠,劉迪急得沒了主意,她在同學和老師的建議下通過網絡幫母親籌款,此外又向同學和同學家長借了些錢,總共3萬余元,元旦拿回咸陽。“已經欠費兩萬多,手術也一直沒做,我得趕緊先回來把錢補上。”劉迪說。
為替女還學費貸款
母親在工地干活摔傷
這一切源自近一個月前的一場意外:去年12月11日凌晨4時許,劉迪的母親吳勤青在西安市張家堡“人市”等活兒干。劉迪說,母親出去干活,是為了還她上學的貸款。
5時許,吳勤青坐上一輛車前往咸陽市秦都區程家十字東北角的程家2組正在加蓋的民房工地做工。去年12月31日,病床上的吳勤青說,上午她干完第一家的活兒后,接著在第二家干,11時30分下班吃飯,12時30分繼續干活,“干了十幾分鐘后摔了,后來我就不知道了。”吳勤青說。
“第二家”的房東羅建軍說,當日中午12時許,他在村口聽人說有人從樓上掉下來了,趕緊就往回跑,回家看到吳勤青摔下來了。
1月3日中午,羅建軍家二樓樓頂的天井用鐵網罩著。羅建軍說,吳勤青摔時,天井處并沒有鐵網,而是透明的陽光瓦。
三方司法調解只來了受害方
她想拼盡全力救媽媽
事故發生后,吳勤青的姐姐吳勤霞幾經周折找到事故發生地,與房東及工頭取得聯系。吳勤霞說,她報了案,但是去年12月29日三方司法調解時,妹夫按時趕到司法所等了兩個多小時,卻不見其他人。
1月3日,負責該工程的三原縣工頭王濤說,吳勤青摔下樓后,工人撥打120,他趕到后跟隨救護車將吳勤青送至醫院。“在工地出了事,到醫院我只能拿錢墊著先看病。“現在動手術什么的,說是要8萬。我覺得應該讓房東也一起想辦法。”王濤說,司法調解當日,他因堵車誤了時間,自事故發生后,他和房東羅建軍關系破裂。
羅建軍則認為,他將活兒包給了王濤,吳勤青是為王濤工作,所以吳勤青不應該找他。同時,1月3日,羅建軍出示了一份他與王濤之間的“建房合同”,其中第二條注明,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王濤)承擔。
“他們現在都不管,都不繳費了。”1月8日下午,吳勤霞說,王濤一共繳費1.9萬元,也再沒繳過費。
“我上學沒來得及辦理助學貸款,是在信用社貸的款,有利息,每季度都要還款,所以我媽才急著出去在工地干活掙錢。”劉迪說,“我暑假的時候打工掙生活費,寒假我也會打工還錢。”劉迪說,她愿意打工掙錢,拼盡全力救媽媽,但目前也是杯水車薪。
“媽媽在工地搬磚、和水泥
很多都是男人干的活”
吳勤青的診斷書顯示:全身多發骨折并創傷、腦挫裂傷、頂部皮下血腫、兩肺間質性肺炎等。華商報記者看到,已經轉出ICU的吳勤青插著尿管,醫生說還需繼續接受手術和其他治療護理。劉迪哽咽:“媽媽為了讓別人有活的時候能想到她,自己舍不得吃給別人吃。她在工地搬磚、和水泥等,很多都是男人干的活。”
“今年暑假,媽媽有一次在工地干活,腳被生銹的釘子扎了兩個洞,也不去看醫生,我讓她貼了點藥,第二天仍然很疼,但她還繼續去干活。”劉迪說,希望媽媽能快點好起來,自己還要報恩。
1月2日,吳勤青做了第一次手術。昨日下午,吳勤霞說,妹妹現在很虛弱,妹夫每天在醫院照顧她吃流食,第二次手術什么時候做還是未知數。
律師說法
工頭和房東應該一起承擔責任
陜西林麓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說,工頭(承包方)和房東(發包方)應該一起來承擔責任。
“因為法律有強制性規定,所以臨時合同不一定能全部免責。”王維說,“只是對于發包方來講,如果約定了事故責任由承包方承擔,那么發包方承擔了責任之后,可以向承包方追償,法院可以再次劃分責任。”也就是說,無論工頭和房東之間合同中免責條款的效力如何,受害方都是可以向工頭和房東主張權利的,至于責任劃分,則是由法院根據案情來具體裁量。 華商報記者 史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