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項專門針對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由陜西省人民政府發布,并確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從此之后,該省的女職工將在勞動就業方面享受諸多權益。
這項名為《陜西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制度,特別對女職工在懷孕、生育、哺乳期間的權益作出了詳細規定。如對懷孕的女職工,規定要求有勞動定額的,減輕相應的勞動量;對孕期不能適應原崗位勞動的,用人單位根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應當予以減少勞動量或者經本人同意暫時調整其至能夠適應的勞動崗位;懷孕不滿3個月且妊娠反應嚴重,或者懷孕7個月以上的,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安排其不少于1小時的休息時間,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應當在其工作場所設置休息座位;在勞動時間內按照規定進行產前檢查的,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對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的女職工,規定要求:正常分娩的,休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懷孕7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符合國家生育規定的,休產假98天。
該規定還要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定期組織女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女職工人數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建立不少于10平方米的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制止女職工在勞動場所遭受性騷擾。
此外,規定要求,不得以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面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或者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參加集體合同或者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協商的勞動者代表中,應當有女職工代表;用工單位使用女性勞務派遣工的,在與勞務派遣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內容;等等。
規定還明確,工會、婦聯等應當對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進行監督, 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記者毛濃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