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駕車拒絕交警盤查并開車撞傷兩民警,檢察機關指控他危險駕駛以及妨害公務。昨日,西安市碑林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去年12月1日凌晨,西安交警碑林大隊民警蔣某以及輔警劉某等人在碑林區二環南路雁塔立交附近對酒駕進行集中整治。凌晨1時許,輔警劉某發現一輛藍色轎車在行駛過程中左右擺動,有很大的酒駕嫌疑,劉某上前示意駕駛該車的男子接受酒駕檢測,當司機打開車窗時車里有明顯的酒味,劉某便打開車門讓司機下車接受檢查,就在這時,司機突然開車向左變道撞上前面一輛出租車,在車左前門位置的劉某被撞傷。見此情況,民警蔣某便上前幫忙,這時藍色轎車又向右后方倒車,蔣某也被撞倒。隨后,在其余民警的幫助下才將司機拉下了車。經鑒定,司機徐某血醇濃度為144.1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