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陜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獲悉,我省對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報銷藥品目錄進行整理和規范,公布了《陜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報銷藥品目錄(2018年版)》〔簡稱《藥品目錄(2018年版)》〕。該藥品目錄將于今年4月1日起執行。
我省將結合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等工作,建立完善統一的藥品數據庫,實現全省范圍內西藥、中成藥、醫院制劑、中藥飲片的統一管理。《藥品目錄(2018年版)》內的醫保報銷藥品分為甲、乙兩類,其中甲類藥品按照協議醫療機構執行的零差率銷售價格全額納入報銷范圍,按規定比例報銷;乙類藥品按照協議醫療機構執行的零差率銷售價格的90%納入報銷范圍,乙類藥品中的國家談判藥品按談判價格的70%納入報銷范圍,按規定比例報銷。
《藥品目錄(2018年版)》規定,臨床使用的各種毒、麻、精、放類藥品已在該目錄里的,按照上述管理辦法執行;不在該目錄里的,各市及各協議醫療機構在符合臨床使用規范、保障安全有效的基礎上,向省級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管理部門報備,經相關程序確認后,試行納入城鄉居民(新農合)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按照乙類藥品管理規定報銷。
據了解,我省各地將結合《藥品目錄(2018年版)》的規定,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智能監控系統和醫療保險藥品使用監測分析體系,重點監測用量大、費用支出多且可能存在不合理使用的藥品,監測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省衛計委將建立報銷藥品動態調整機制和談判準入機制,按相關規則進行談判,對談判后認定為符合條件的藥品納入城鄉居民(新農合)醫保基金支付范圍。(記者 王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