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包商品,在清晰的生產日期旁,竟還有著另一個模糊不清的生產日期。日前,顧客賀先生在西影路華潤萬家購買到了這樣令人心生狐疑的苦蕎茶,而若從模糊的生產日期算起,個別產品已超過了18個月的保質期。賀先生認為,華潤萬家超市和該品牌廠家有惡意涂改生產日期,出售過期食品坑害消費的嫌疑。
大超市買到印有兩個生產日期的苦蕎茶
4月7日中午1點多,賀先生和友人一起在西影路華潤萬家超市閑逛時,購買了一些苦蕎茶,但賀先生卻發現了這些苦蕎茶包裝袋子上的異樣。
“每個包裝帶上都有兩個生產日期。”賀先生說,他發現在包裝袋的正面印有醒目的生產日期,黑色字體,但仔細辨認卻又發現在清晰的生產日期旁邊竟還印著另外一個生產日期,“這個日期很模糊,像是被擦掉了一樣,但仔細看還是能看出來,字體跟另一個生產日期一模一樣。”賀先生表示,他隨即與超市工作人員進行了交涉,在輾轉多個相關負責人后,有負責人的解釋是,包裝袋生產的時候印上了日期,但沒有及時使用,后來就改了日期,所以之前的日期與產品的實際生產日期無關。
“這種說法說不服我。”賀先生及其朋友表示,食品的生產日期都應該是按照食品的實際生產日期標注,這種奇怪的解釋很讓人氣憤。于是他提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假一賠十的規定向店方索賠,“但他們廠方很強硬,說最多陪我5000元,我自己買就花了3000多元,還讓我隨便去告,說寧愿讓有關部門罰我也不給我按規定賠。”賀先生表示,他隨后將依此向食藥監、工商等相關部門進行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