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途中犯困,延安一男子無視交規與安全,將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的妻子開上高速,被在高速收費站檢查的民警發現。目前,夫妻兩人共被處罰2500元。
為全力做好道路保暢工作,把道路交通事故扼殺在萌芽狀態,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交大隊甘泉中隊民警始終堅守在延安“南大門”,為廣大市民的出行營造一個安全、和諧、暢通的道路環境。
4月8日,甘泉中隊民警聯合柳林公安檢查站在延安南收費站出口處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從高速路駛出的陜J牌照棕色小型普通客車在出了收費站后,在收費站內廣場突然停下來。隨即,從駕駛位上下來一名身著粉色外衣的女子坐到了駕駛座后排上。中隊民警上前檢查,在詢問中得知,坐在該車副駕駛座的何某,稱自己犯困,便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妻子高某駕駛。隨后,民警通過公安網系統查詢和比對,查實駕駛人高某屬無證駕駛,副駕駛座何某屬有證交無證。
隨后,民警根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高某作出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對當事人何某某作出罰1000元的行政處罰,并對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記者 賀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