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馮媛)漢濱區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對低保保障標準再次提高,農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標準由2500元/人年提高到3015元/人年,城市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標準在各地現行保障標準基礎上,提高不低于15元/人月。
為落實低保提標工作,有效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漢濱區民政局高度重視,迅速安排部署,及時制定實施方案,并于11月23日專門召開全區28個鎮(辦)民政所長會議,對低保提標工作進行業務培訓和再安排、再部署。并要求民政干部認真學習低保提標相關文件精神和業務技能,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措施、嚴格程序、認真審批、及時上報,迅速將低保提標工作落到實處,做到低保對象有進有出,救助標準有升有降,做到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