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陳善軍)為強化第一書記規范管理,全面提升服務能力,漢濱區在工作實踐中探索創新“5+X”管理模式,實行“崗位目標管理、日常跟蹤管理、實績檔案管理、民主監督管理、動態調整管理”5種途徑,由區委組織部、鎮辦黨(工)委和選派單位等多個管理主體對第一書記進行全方位、規范化管理。
崗位目標管理。第一書記根據建強基層組織、推動精準扶貧、發展集體經濟、辦好為民實事、提升治理水平五項工作職責,按照建強一個好班子、上好一堂黨課、走訪一遍全村農戶、記好一本工作日記、寫好一篇調研報告、協調落實一批幫扶項目、辦好一批民實事的“七個一”任務要求,在充分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任期目標、年度目標和每年要辦的實事,報鎮辦黨(工)委審定后,向全村黨員和群眾作出公開承諾。鎮辦黨(工)委要根據第一書記提出的年度目標和每年要辦的實事,細化第一書記日常考核細則,準確評價履職情況,并把日常考核結果作為年底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的重要依據。
日常跟蹤管理。第一書記要認真填寫《工作日志》,詳細記錄駐村體會、思路打算和工作內容、進度、成效等,并每人每年撰寫 1-2 篇有分析、有建議、針對性強的調研報告。由派駐鎮(辦)黨(工)委負責考勤,請假連續 5 天以內的由鎮辦黨(工)委批準,6-10 天的由區委組織部批準,10 天以上的由派出部門向同級黨委組織部請假,超過 30 天的由派出部門召回并重新選派。外出幫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的,要有 1 名以上村干部陪同,否則記為缺勤。出勤情況與當月生活、交通補助發放和年終評先評優掛鉤。區委組織部定期組織召開第一書記工作座談會、工作分析研判會、業務培訓會和先進典型經驗交流會。鎮辦黨(工)委要定期組織力量,根據第一書記民情日記和上報的工作臺賬深入村組農戶,采取多種形式對第一書記在崗情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專項督查和實績評估,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實績檔案管理。對第一書記在基層黨組織建設、精準扶貧、生產發展、社會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工作實績進行定期登記,對每類工作進行細化,并附一定的分值,每月底,第一書記根據工作開展情況自主填報實績登記表。為確保實績檔案的真實可靠性,實績登記表必怾經所駐村 3-5 名村民代表、村支部書記、鎮黨委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區委組織部將每季度對第一書記的工作實績進行一次匯總整理,并在各鎮公開欄內進行公示;每半年按實績登記表所涉及條目對第一書記工作情況進行實地考核評價。
民主監督管理。對第一書記個人爭取和派出部門單位向派駐村幫扶的資金、物資使用以及協調的工程項目進展等情況,均列入黨務、村務、財務公開范圍,接受黨員群眾監督,確保資金足額專款專用、規范監管。年底組織第一書記任職村的聯村領導、包村干部、村“兩委”委員、黨代表、村民代表召開述職評議大會,第一書記進行述職,參會人員對第一書記進行測評,測評結束后,進行個別談話,進一步了解第一書記的工作、生活情況,征求他們對第一書記的評價意見,書面和談話測評結果作為第一書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動態調整管理。因工作調動、離職、辭職等原因離開派出單位,因身體原因不能繼戀正常服職的第一書記重新調整。同時,對全年缺勤 20 天以上或請假 40 天以上,開展基層黨組織建設、精準扶貧工作成效不明顯,派駐村干部群眾意見大、反響差,不嚴格遵守紀律規定或被督查通報 2 次,年度考核為不稱職,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不良影響,受到組織調查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等情形的第一書記進行召回。被召回的第一書記當年不得參加評先選優,是后備干部的取消其后備資格且 2 年內不得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