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走上臺,“第一責任”實起來
——漢濱區以“述責述廉”壓實主體責任促推黨建引領
安康新聞網訊(記者 于延琴 通訊員 陳俊東 鄭時根)對于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來說,每年的“述職述廉”是一件大事,這既是黨對干部監督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黨政領導一年“自省吾身”的一次考試。
2003年12月,黨中央版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對“述職述廉”作出具體規定。2010年11月,黨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又將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列為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組織把主體責任當作“牛鼻子”、擺在關鍵位置,“述責”也就顯得尤為重要。2016年11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正式將“述職述廉”改為“述責述廉”,并對如何述責述廉提出明確要求。
中央的要求是明確的,在基層如何落實,壓力如何傳導,如何生根開花?
今年以來,漢濱區紀委結合實際,打破慣例,在全市創新推出 “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制度,讓“一把手”走上臺來,亮出家底,直面質詢,形成了“多層次、全鏈條”的黨內監督體系,持續推動述責述廉工作常態化規范化,不斷筑起全區黨風廉政建設新高地。
制度落實在平時,責任落實全天候,紀委全委會是個大考場,不再有“淡旺季”之分,“一把手”要隨時準備應考
從“述職述廉”到“述責述廉”,一字之差。
“一字之變,釋放的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強烈政治信號,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推動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切實把責任扛起來。”漢濱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王順利說,黨政“一把手”述責述廉,是當前我黨加強“一把手”廉政監督的一個重要環節,上臺不僅是亮相,更是嚴肅的勤政廉政的考場,“誰實誰不實,誰有底氣,誰真誰假,臺上見真功夫。這個亮相考試,不僅是在考工作,也是要考一個領導者的品德。”
在漢濱區,如何讓這一制度做實做嚴?
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區情實際,今年2月,漢濱區紀委下發《漢濱區科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暫行辦法》,在全區推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活動。按分散與集中兩種方式,“每年安排4次,每季度開展1次。前三季度進行分散述責述廉,每次選定1至3名科級黨政主要負責人;第四季度進行集中述責述廉,選定5至10名科級黨政主要負責人。科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在一屆任期內原則上至少述責述廉一次。”
創新這項制度,是新形勢對漢濱走前列做引領的必然要求,也是作為縣區一級,對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細化與落實。漢濱作引領是全方位的,其中領導干部的責任擔當事關重大,也是決定性因素。制度要求和發展要求雙重壓力,要求漢濱區必須高密度地從落實領導干部責任做起。
漢濱區總人口占全市三分之一,貧困人口亦占全市三分之一,在全市發展中的地位舉足輕重。一直以來,市委市政府對漢濱寄予厚望,要求要大膽探索實踐,勇于改革創新,發揮龍頭帶動作用,提升對全市發展的貢獻率。“這一切都離不開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只有領導干部有責任、有擔當,才能有作為,才能推動工作向前發展。”因此,必須要有一個抓手,壓實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而季度和年度的“述責述廉”大考,就是一個講不成價錢的抓手。
另一個實情是,全區黨政部門、鎮辦有80多個,“一把手”120余人。如果按慣例“集中在年底一次述,因人數多時間有限,不可避免地存在走過場”。另外,述責述廉對象所述“責、廉”,存在“聽到的不知道,知道的聽不到”等問題。為此,必須創新,打破原有的固化模式和程序,把平時與年底結合起來,把分散與集中結合起來,把過程與結果組合起來,使之常態化,解決“聽到的不知道,知道的聽不到”,“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制度應運而生。
至此,向“區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不再只是一年兩次,不再有淡旺季之分,全區科級主要領導干部,隨時處于候場應考狀態。
制度要求不僅是喚醒,上臺亮相不僅是過場,問題導向直逼問題,面對“公考”,“一把手”的責任與擔當曬在陽光之下,高下立見
“近期,中紀委網站通報了五里鎮扶貧專干趙廣發侵吞國家移民搬遷資金15萬元,被判刑,開除公職,請問五里鎮今后如何加強干部管理,落實廉政風險防控?”
今年3月24日,漢濱區五里鎮黨委書記周登群在五里鎮政府會議室,面向區紀委常委及全體委員、五里鎮黨委全體班子成員、五里鎮“兩代一委”、群眾代表、企業代表等80余人,公開述責述廉。周登群的陳述剛一結束,在質詢環節,一位參會代表馬上拋出尖銳的問題。
這正是該區今年第一季度開展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活動,也由此正式拉開全區述責述廉大幕。
在當天的述責述廉中,不少參會代表的質詢都指向了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會后,周登群坦言有壓力。在此之前,該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述職述廉主要是在紀委組織召開的“內部”會議上進行。但此次是面向朝夕相處的同事和知根知底的當地代表,“面對這些熟人,尤其是服務對象述廉,誰還敢說瞎話?”
據介紹,《漢濱區科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暫行辦法》,就述責述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必須報告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廉潔從政情況3個方面9項內容。述責述廉對象要按照要求準確“畫像”,結合崗位特點和本人實際,突出“責”“廉”主題,細化內容,逐條對照檢查、寫準寫實寫深。同時審查報告堅持“五個不通過”,即內容不全不通過、主題不明不通過、問題不突出不通過、事項不實不通過、整改措施不具體不通過,堅決防止泛泛談、空對空。
為達到預期效果,整個活動采取“訪廉、述廉、問廉、評廉”幾個環節,準確號脈。會前1個月,區紀委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個別談話等方式,了解述責述廉對象履行主體責任有關情況。隨后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情況梳理匯總,反饋給區紀委委員。區紀委委員從匯總的問題中,選取2至3個最有“辣味”的問題質詢。也因此,“每一季度的述責述廉活動,就是一次發揚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激發民力的過程。選定分散述廉的單位和部門,是非常具有針對性和代表性的,提的問題是老百姓最為關心的。”
市紀委副書記蘇利杰認為,述責述廉活動,是對干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進行有效監督的重要途徑,這也是漢濱區在具體推動“兩個責任”落實過程中,促進領導干部正確履行職責、廉潔從政、高效行政的有益探索,“誰真干實述一目了然!”
述責述廉后面緊跟著評責評廉,會上的關過了,會下的關才開始,常態化就是全方位跟進落實整改,這一制度沒有休止符
“述只是手段,目的是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把從嚴治黨責任擔當起來、落地生根。”王順利說,述責述廉工作重在實效,只有把嚴的要求和實的標準貫徹到各個環節,落實在平常,推動解決實際問題,推動成果轉化應用,制度才有了真正執行的意義。
因此,述不是單向的,評也是嚴肅的環節。
在評責評廉上,區紀委委員、群眾代表等根據會議及平時掌握情況,面對面對述責述廉對象進行現場評議,不記名進行書面評定,這涵蓋述責述廉全部內容和環節,并根據實際增加項目,細化評分標準,拉開得分差距。
“現場述責述廉結束,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區紀委將“述責述廉”,“與巡察工作相結合、與信訪舉報相結合、與明察暗訪相結合”,建立述責述廉核查機制,對述責述廉對象的公務用車、辦公用房等,凡是干部群眾有反映的都要逐一核查。對有意隱瞞問題、失真失實的,一律嚴格問責追究。并將述責述廉對象評議結果和問題建議、整改方案等納入個人廉政檔案,反饋給組織部門,作為評價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
“會上結束了,會下可能才剛剛開始。”紅紅臉、出出汗只是開始,更要在整改上見“真章”。會后,述責述廉對象根據評議結果、委員提出的問題和本人承諾,制定具體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對存在的問題不認真整改,在之后的巡察中發現突出問題的”等,將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處理;情節嚴重的,予以組織處理直至依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一把手’向區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效應正在放大,全區已建成多層次、全鏈條的黨內監督體系。”王順利說,目前該活動已成為常態,每個季度的述責述廉被漢濱區的干部笑稱為“過關”,年關難過,季度關同樣不輕松。
以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執行廉潔紀律情況為重點的述責述廉活動,推動了主體責任落地生根,使得全區干部作風持續向好。今年上半年以來,無論是“三個助力”,還是追趕超越等工作,漢濱區繼續保持在全市的領先位置,隨著干部作風的轉變和精神面貌的改觀,漢濱走前列做引領的態勢日益強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