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風反腐的新時代答卷
——漢濱區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紀實
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陳俊東 崔聰 鄭時根)“創爭出”工作榮獲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執紀審查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再獲全市先進集體;巡察工作獲得全市先進單位;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全市第一……漢濱區2017年“反腐倡廉成績單”,令人矚目。
回眸2017年,注定成為漢濱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濃墨重彩的一年。這一年,漢濱區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以上率下,真抓嚴管,堅持責任擔當,扎實推動“兩個責任”落實,持續正風肅紀、懲治腐敗,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新進展,為全區“舞龍頭、走前列、引領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
堅持責任擔當,倒逼責任落實
2017年初,漢濱區制定下發了《主體責任清單構成要素》,細化和明晰了黨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主體責任內容,督促鎮辦、區直部門全部建立《主體責任清單》和《監督責任清單》。同時,向各級黨委、黨組制發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紀實手冊》,向鎮辦紀委書記制發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清單紀實手冊》,要求分別對照“兩個清單”逐項逐條記錄落實情況,并定期進行檢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季度考核評價量化打分,堅持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全面考核與專項考核結合,倒逼責任落實。
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督查檢查3次,下發整改督辦函116份。召開黨(工)委書記抓黨建述職點評會,對29個鎮辦和2個區直部門黨(工)委書記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點評,并逐一指出存在問題。
隨后,該區紀委結合實際,打破慣例,在全市創新推出“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制度,將述廉與述責相結合、述廉與巡察相結合、集中述廉與分散述廉相結合的方式,并擴大參會范圍,組織對述責對象評議,有效解決了“知情的聽不到,聽到的不知情”的問題,形成了“多層次、全鏈條”的黨內監督體系,推動述責述廉工作常態化、規范化。截至目前,已累計開展分散述責述廉3次、集中述責述廉1次,7個鎮辦、2個區直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先后向區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取得良好效果。
堅持挺紀在前,“利劍”懲治腐敗
“處置問題線索780件,初步核實735件,談話函詢10件,了結500件,立案283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25人(科級干部17人)。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668人次,第二種形態294人次,第三種形態24人次,第四種形態9人次。初核、立案、給予黨政紀處分人數較去年同比增長70%、18%、10%,辦案總數位居十縣區首位。”
這是該區2017年運用“四種形態”,進一步加大執紀審查力度的成績單。
2017年,該區緊盯重點問題和重點時節,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聚焦重點領域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區、鎮(辦)兩級紀檢監察機關聯動發力,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217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50人。加大通報曝光震懾力度,點名道姓曝光“侵群”典型違紀案例69起90人。科學運用容錯糾錯機制,對5名在推動工作、先行先試中出現工作失誤和偏差的同志予以了容錯,切實保護了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同時深入開展巡察工作,切實發揮巡察“利劍”作用。成立了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建了巡察辦,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庫。探索巡察對象“1+X”全覆蓋、派駐監督與巡察監督“雙結合”、述職述廉與巡察整改“雙促進”等三項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了巡察利劍作用。市紀委主要領導批示“漢濱區巡察工作探索建立的機制,做法很好,效果明顯”。2017年,巡察累計發現問題269個,督促整改197個;移交問題線索84件,正在核查44件,立案11件,黨政紀處分14人。
堅持創新機制,落實“三個助力”
2017年,共查處扶貧領域問題線索174件,立案124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51人,組織處理52人,對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失職失責的3個鎮26名責任人進行追責。查處環保領域問題線索293件,給予黨政紀處分33人、組織處理163人。查處破壞市場環境問題40件,給予黨紀處分44人、組織處理2人,并對在“兩違”整治中履職不力的2個部門和阻礙重點項目建設的44名黨員干部、國家公職人員進行了約談。
年初,該區制定下發《漢濱區紀檢監察系統落實“三個助力”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重點、主要措施和任務要求。建立“三個助力”聯席會議制度、問題線索定期報告制度,加大線索相互移交力度。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有獎舉報制度,制定了《關于優先受理反映扶貧領域問題線索信訪舉報公告》,在全區廣泛張貼,深入宣傳。設置了區、鎮辦紀委兩級舉報中心,公布了網絡舉報郵箱和鎮辦紀委書記手機號碼。在區信訪接待大廳設立“三個助力”信訪接待窗口,從相關職能部門抽調專人駐廳,做好來信來訪群眾的政策解答工作,積極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其他成員單位共向區紀委監察局移交問題線索655件。
同時,深入推進執紀審查“三化”建設,圍繞鎮辦執紀審查工作薄弱環節,探索建立了《初核了結審核制度》《立案前置審核制度》《執紀審理協審制度》《案卷統一管理制度》四項制度,在嚴把鎮辦初核、立案、審理關的同時,將鎮辦所有立案案卷收回區紀委統一管理,有效提升了鎮辦執紀審查規范化水平。在深化辦案協作區制度的基礎上,對鎮辦執紀審查工作實行區紀委包片常委、聯系室部和鎮辦紀委協同工作、捆綁考核的“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形成了上下同責、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強化實名舉報辦理反饋,采取“受理告知”,“雙向承諾”,實現向實名舉報人100%反饋。《漢濱區加強執紀審查安全工作十條措施》和《保密工作提醒單》,強化執紀審查安全工作,守住不發生安全事故底線。選派4名同志參加市紀委組織的業務技能競賽,并榮獲二等獎,充分展現了漢濱紀檢人良好業務素養和精神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