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榮兵 吳波)近年來,漢濱區人大常委會緊跟新時代人大工作總體要求,圍繞全區改革發展大局,堅持依法履職,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增強實效,不斷提升人大工作整體水平。
主動跟進 讓人大監督“強”起來
為破解決定職權虛置化、監督工作形式化等問題,新一屆人大常委會始終把抓大事、議大事作為行權履職的切入點,緊緊圍繞區委重大決策、政府中心工作、群眾關心、社會普遍關注的重點問題,精心篩選議題,確定將脫貧攻堅、基礎教育、生態環保、道路交通、城東新區五大任務作為重點,緊盯不放,持續關注,跟蹤監督。針對群眾關注關切的農村道路交通問題,在區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將其確定為議案,利用三年時間舉全區之力實現“鎮鎮通等級路、村村通客車、行政村和百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三大目標,著力改善漢濱兩山區域基礎設施條件,此舉贏得了全區人民支持和稱贊。為回應社會關切,破解執行難題,2017年7月27日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區法院關于執行工作情況報告,區法院案件執結率低、群眾有意見,在表決該項報告中未獲通過,這在漢濱區尚屬首例。會后,區人大常委會廣泛調研,找原因、理思路、促整改,全力支持破解案件執行難維護公平正義,區法院案件執結率從原來的61%提升到93.71%,打通了“執行難”最后一公里。2018年5月30日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再次聽取和審議了區法院執行工作整改情況的報告,并高票獲得通過。漢濱區人大常委會合力推進整改,破除執行難的做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肯定和認可,省《民聲報》、《安康日報》等媒體給予關注和報道。
建好平臺 讓代表工作“實”起來
為破解代表履職松散化和鄉鎮人大邊緣化等問題,區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實踐,為代表履職搭建平臺,發揮代表主體作用。一是設立人大常委會委員工作室。按照有場所、有牌子、有設施、有制度、有檔案的標準,在不駐會8名人大常委會委員中探索設立工作室,工作室用“兩簿三單一表”的方式運行工作,為代表與選民在閉會期間溝通聯系搭建新平臺,拓寬了反映民意、解決問題渠道,讓委員調研視察變配角為主角、聯系群眾變被動為主動、履職行權變虛化為實效。二是建立人大代表工作室。為解決代表履職有陣地、有平臺、有保障問題,從2017年起,決定用兩年時間在全區28個鎮辦建成人大代表工作室,對達到十有標準的人大代表工作室,給予所在鎮辦5萬元獎補,進一步拓寬了代表履職渠道,豐富了履職形式,實現了代表履職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三是建設規范化鎮辦人大辦公室。為解決鎮辦人大專職專業和有人干事、有錢干事、有章理事問題,堅持以鎮人大“四同一建設”為抓手,從機構、人員、經費、機制等方面入手,制定了鎮人大工作實施辦法、規范鎮人大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統一鎮辦人大辦建設標準,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配齊專職人員,落實辦公場所及設施設備。
聚焦主業 讓代表履職“活”起來
為破解代表履職能力不足、活力不強等問題,區人大常委會堅持服務、督辦、激勵三個到位,促進代表履職。一是強化履職指導,堅持服務到位。把代表工作作為聯系人民群眾和人大工作基礎,為代表提供優質服務,要求代表當好政策法規宣傳員、服務群眾聯絡員、社會矛盾調解員、推動工作監督員、產業發展示范員,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2017年以來,先后對300多名代表進專題培訓,每年組織對常委會委員、機關干部和鎮辦人大負責人及部分人大代表集中培訓,不斷提升人大工作者整體水平。二是回應社會關切,堅持督辦到位。堅持把辦理代表建議與工作監督緊密結合起來,改變以往對建議辦理情況集中視察的做法,由常委會領導分別帶隊逐一檢查,邀請提建議代表參加視察檢查,通過電話回訪、上門督辦、座談交流、實地查看等方式,加強辦理實效督辦,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加大履職考核,堅持激勵到位。建立完善代表述職評議、履職檔案、評選表彰等制度,每年委托鎮人大主席團組織轄區代表向選民述職,并對代表履職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建立代表履職管理考核獎懲制度,每年對優秀代表評選表彰,對履職不到位的代表進行約談。
建章立制 讓人大隊伍“忙”起來
為扭轉人大干部“二線思維”和人大代表“唯榮譽”現象,區人大常委會從建章立制入手,積極破題,要求全體人大工作者政治站位有高度、規范建設有力度、服務群眾有廣度、工作履職有深度、改善民生有溫度、改進作風有強度,讓人大隊伍“忙”起來了。建立代表培訓交流制度,每年對代表進行一個不少地培訓,每年以代表團為單位組織代表專題學習、視察、交流經驗。建立代表知情知政機制,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參加視察調研檢查等活動,使代表既能及時了解區情政情,又方便反映意見建議。建立代表履職經費保障機制,將代表活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行人大常委會領導及委員聯系代表團、區人大代表聯系群眾等制度,明確每人至少聯系5名以上一線代表或群眾,架起常委會與代表、代表與選民之間聯系溝通橋梁。堅持把紀律教育作為“兩個機關”建設基礎抓實抓常,認真貫徹落實三項機制,建立機關黨員干部積分管理制度,對干部履職實行量化考核,修訂常委會、主任會議事規則及機關管理制度,促進干部管理“嚴”起來、人大干部“專”起來、代表工作“活”起來、工作作風“實”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