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 (記者 寇峰 通訊員 張僚 明星)1月8日上午,漢濱區人民法院瀛湖法庭的法官開車來到了學坊埡社區,在社區會議室臨時布置的審判庭中,公開審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流水鎮政府和社區70余名干部群眾參加了旁聽,有力推動了該社區新民風建設工作。
原告徐某系流水鎮學坊埡社區居民,現年81歲,與老伴育有兩子四女。老伴去世后,按照分家約定,其母徐某歸長子翁某贍養,后翁某因瑣事與老母親發生糾紛,拒絕贍養。長女與三女先后履行了部分贍養義務,其他子女找各種借口和理由拒絕贍養。2018年7月,原告徐某無家可歸,三女及女婿隨在路邊搭建了一個簡易棚子讓其獨立居住。后鎮司法所和社區干部、駐村工作隊對原告徐興琴的贍養問題多次調解未果,建議原告徐某通過訴訟解決。2018年12月,因原告徐某年紀大,不識字,居住在山上,行動不便,瀛湖法庭干警遂決定上門立案,做了口頭起訴筆錄,并免收訴訟費用,原告要求所有子女每月分別支付其贍養費用200元。
1月8日,在開庭現場無法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的情況下,主審法官當庭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由6名被告從2019年起按年度分別支付原告徐某贍養費1800元。三女當庭表示,近日將母親接回家居住。
下午1時,當神圣的法錘敲響,全體起立,宣判后,主審法官以案說法,向旁聽群眾詳細講解了贍養案件有關法律規定,以及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書產生的后果,贏得了現場群眾的高度贊揚。鎮村干部高興地說:“你們到山里來判案,以案講法,既審理了案件,又教育了村民,有效推動了新民風建設,真是兩全齊美。”